议事规则城乡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项目副主任城市设计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
摘要:<正>延政办发[2012]1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延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延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为保障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履行城市规划委员会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市规委会的工作程序,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一条城乡规划委员会的组成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负责审议全市规划和规划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城乡规划管理的议事机构。市规委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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