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预案管理总体应急预案工作部门应急预案演练直属机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职责应急保障
摘要:<正>延政办发[2012]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七月二日延安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高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