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协力义务本源考及其语义纠正

作者:张馨予协力义务税收征管税收债务说权力关系说财政宪法学

摘要:传统理论中,纳税人协力义务通常被理解为权力关系下的行政义务或者税收债务下的附随义务,但二者对于解释协力义务的本质内涵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信息征管时代协力义务地位的愈加凸显,纳税人的遵从度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税收征纳的共性问题。因此,从法理层面对协力义务的来源、正当性及法律性质进行深入探索,给后续协力义务的征管带来思考,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行政与法

《行政与法》(CN:22-12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行政与法》以坚持正确方向追踪社会热点,探讨行政科学理论,关注法学研究为办刊理念,,研究和探索行政管理与法律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教师及科研人员提供展示科研成果的阵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