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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翳产权的法律性质——对《宪法》第12条第J款的一种解释

作者:黄中林 刘耀彬

摘要:现行《宪法》第12条第1款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共财产权这一权利有别于一般的财产权和私人财产权 其主体是国家和集体 客体包括一般客体和特殊客体 它的实现需要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推进 对它的保护应从源头抓起 同时需要在整个过程中加以治理。只有真正实现公共财产权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才不至于只是一个宣示。 刘耀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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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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