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耿胜先; 郑利霞类别表决分类表决社会公众股类别表决法理基础
摘要:本文首先指出我国目前所谓的"分类表决"不太规范,应称之为"社会公众股类别表决",以有利于公司法在此基础上的构建我国统一的类别表决制度.然后分析了国外及港台的类别表决制度的法理基础,最后用比较的方法分析了我国社会公众股类别表决制度的法理依据及其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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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法》(CN:22-12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行政与法》以坚持正确方向追踪社会热点,探讨行政科学理论,关注法学研究为办刊理念,,研究和探索行政管理与法律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教师及科研人员提供展示科研成果的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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