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喻义东恐怖主义犯罪个体论整体论文化目标制度化手段
摘要:恐怖主义犯罪是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目的,通过暴力或暴力威胁以及其他非暴力手段制造社会恐怖,侵害他人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其在犯罪主体、动机、目的、行为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点,因而不能用传统的个体论的方法探究其产生的根源,而必须将之作为一种犯罪现象从宏观的角度用整体论的方法去研究.作者借鉴著名犯罪学家迪姆凯尔和默顿的犯罪学理论,通过对恐怖主义犯罪现象进行分析,认为恐怖主义犯罪的原因在于各特定社会的文化目标的冲突以及对制度化手段的不同选择.因而只有尊重各种文明的独特性,协调它们的冲突,才是治理恐怖主义犯罪的根本策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