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福友; 李宝君行政判例价值分析实现
摘要:我国应该认同行政判例的制度价值,在行政法领域为判例留下可以适用的空间.目前宜采以最高人民法院确认来作为我国行政判例制度运行的模式,并在包括司法改革在内整个法治建设的框架内为行政判例制度的存在提供前提条件,以实现其与我国法律体系的兼容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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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法》(CN:22-12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行政与法》以坚持正确方向追踪社会热点,探讨行政科学理论,关注法学研究为办刊理念,,研究和探索行政管理与法律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教师及科研人员提供展示科研成果的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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