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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正价值途径的思考

作者:王书庵政府行为正价值负价值途径

摘要:政府行为是依法行使的一种国家行政权力行为,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要严格地按照规范的工作程序进行,特别是政府的重大行为、原则行为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尤其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事,在国家法律许可和保障的条件下运行,这样才能确保政府行为实现调控社会的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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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法

《行政与法》(CN:22-12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行政与法》以坚持正确方向追踪社会热点,探讨行政科学理论,关注法学研究为办刊理念,,研究和探索行政管理与法律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教师及科研人员提供展示科研成果的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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