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若溟金案利益原告法律被告德国信赖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路径(一)问题的提出1956年德国'安寡金案'中,原告主张其因信赖政府保证而由东柏林实际迁居至西柏林,最后却因政府以其不具备资格为由而停止发放的诉请,柏林高等法院判定'原告已对被告发放生活补助产生信赖,基于对这种信赖利益的保护,即使原告不符核准之法律要件,被告已不能随意要求撤销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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