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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文书中的“酢”、“苦酒”与葡萄酒的种类

作者:陈习刚吐鲁番文书苦酒葡萄酒葡萄加工高昌

摘要:吐鲁番文书中“酢”有两种含义,一是指葡萄酢或者说葡萄酒;二是指醋。唐西州时期,酢就是指醋,出现了葡萄醋。古代吐鲁番地区的葡萄酒包括酒、酢、苦酒三种,其中酒是一种甜型红葡萄酒,酢是一种干型红葡萄酒,苦酒是一种干型白葡萄酒或桃红葡萄酒。高昌国时期,酢与酒并用或连用,都是指葡萄酒,酢酒是酢与酒,不是指醋;它们都可作为葡萄园租酒,两者区别不大。浆、苦酒、酒、酢四者,价格递增。自高昌时期,中原地区谷物酒中的“麴蘖”技术已在三种酒中得到应用。尽管从文书中看,谷物加工产品酢在经济生活中的存在很有限,但也表明谷物加工产品及加工技术在古代吐鲁番地区的存在与影响,特别是在文化上的深远影响。古代吐鲁番地区借用中原名词“酒”、“酢”、“苦酒”来表述不同种类的葡萄酒,就是其写照,这也反映出古代中原西域间文化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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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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