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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修改应取消规章行政处罚设定权

作者:王胜利行政处罚规章设定权正当性授权立法

摘要:自1996年颁布《行政处罚法》以来,规章是否存在行政处罚设定权一直饱受争议。特别是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对规章行政处罚设定权正当性的质疑更加强烈,这主要是因为它与《立法法》规定的规章仅有执行性立法权限相冲突。相比规章行政处罚设定存在论,废除规章的行政处罚设定权具有宪法、立法法及行政立法上的正当性。基于法制统一和行政管理的现实需要,应当全面取消部门规章的行政处罚设定权;对地方政府规章而言,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可以授权地方政府设定部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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