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明洁赔偿协议单务合同当事人赔偿数额
摘要: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必然会引发赔偿问题,赔偿协议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赔偿协议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协议的性质、协议的当事人、协议的内容。赔偿协议在性质上属于单务合同;死者的近亲属与被抚养人是权利主体,运输企业与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是义务主体,事故调查组不是赔偿协议的当事人;赔偿的数额应当由当事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确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信阳农林学院学报》(CN:41-1433/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信阳农林学院学报》办刊宗旨是繁荣学术研究,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
省级期刊
人气 36312 评论 10
人气 17537 评论 12
人气 17179 评论 8
人气 16488 评论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