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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告知义务研究

作者:李俊章告知义务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保险人

摘要:告知义务源于保险法中最大诚信原则,属法定的先契约义务,具有单方性、诚信性、有限性、衡平性等特点。其主体范围仅限于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当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时,则赋予保险人以解约、免责等权利,但要根据义务违反者主观方面的不同予以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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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农林学院学报

《信阳农林学院学报》(CN:41-1433/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信阳农林学院学报》办刊宗旨是繁荣学术研究,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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