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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要做“法治乡村”建设的促进者

作者:老土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促进者村干部农村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农民群众

摘要:“法治乡村”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没有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建设,依法治国也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当前有些地方农村法治建设相对城市来说,还处于弱势状态,尤其是在农民群众中,法治思维欠缺、法治观念淡薄、依法维权意识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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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藏

《新西藏》(月刊)创刊于2009年,由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主管,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主办,CN刊号为:54-1057/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西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编辑的西藏第一份综合性政策理论期刊,以自治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广大党员、思想理论界专家学者、宣传工作者以及知识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主要刊登自治区及各地市主要领导文章,各行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精神材料、专家学者研究成果、各地典型经验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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