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丽交往行为策略性行为规范调节行为规范秩序哈贝马斯
摘要:哈贝马斯对康德实践理性立法的批判,表明了在考察行为的规范性和正当性问题时,从单一主体 的行为向主体间互动的社会行为概念转向的必要性;对目的一策略性行为和规范调节行为的解析,指出了社 会学行为理论的不足,进而阐明了交往行为理论重建现代社会规范秩序的基本思路.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 论对“社会秩序如何可能”的考察,旨在结合两种规范研究的视角.作为一种重构社会学规范基础的理论,交 往行为理论以行为的合理性为基本问题,主张以规范为导向的社会分析,这不仅满足社会学理论一直以来关 注社会合理化问题的理论要求,更希望借助语言哲学来进一步阐明交往行为的规范结构以及内在性重构协调 现代社会秩序的规范基础,进而区别于功能主义的社会行为理论.交往行为概念与提供行为意义的生活世界 的紧密关系,也避免了其对现代社会规范秩序的考察不会再落入主观理性的形式主义的空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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