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柏桦; 苏嘉靖大明律朝鲜经国典高丽郑道传
摘要:高丽王朝于洪武十三年(辛禑六年,1380年)开始引进《大明律》,朝鲜创业君主李成桂(1392年)即位以后,也明令采用《大明律》,所引进的理念既可以补明代律学家之不足,也可以看到明律编纂的过程。朝鲜太祖三年(1394),由拥戴功臣郑道传等完成《朝鲜经国典》,与《大明律》一起成为朝鲜法律制度的核心,但最初的设计与引进,并不是立足于仿照明王朝政治法律制度进行构建,而是基于安内攘外的政策,有许多耐人寻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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