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曦被遗忘权删除权刑事司法信息主体知情权
摘要:被遗忘权是公民要求删除与其相关的数据信息的权利,该权利本来源自刑事司法,但在民商法领域得到了深入研究和应用,反而在刑事司法中“被遗忘”。事实上,被遗忘权在刑事司法中有广泛的适用空间.已被定罪的罪犯、被害人、被认定无罪的被追诉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均有主张被遗忘权的利益需求。然而刑事司法中这些信息主体主张其被遗忘权时可能与公众知情权、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公共安全等权利和法益产生冲突。为解决此种冲突,应对被遗忘权在权利主体的范围、适用的案件类型、行使被遗忘权的方式和程序等方面加以限制,从而实现被遗忘权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合理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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