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傅学良 邓剑光低碳经济软法之治引导机制法治共识
摘要: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规范的保障与引导,从目前既有的立法经验来看,低碳经济发展面,临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两种路径的选择。基于我国低碳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既有立法经验的实际效果和低碳经济发展的本质属性要求,我国应该充分运用软法所具有的自律和协调功能,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选择软法之治,通过设计低碳经济软性立法的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和公民主体积极参与;并在软法的具体实施中,通过互动和沟通逐渐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有效法治共识,最终转变为促进公共利益发展的自主性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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