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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立法三论:价值、范围和原则

作者:马民虎形势经济发达国家中国强势价值立法信息安全网络信息健康成长未成年人

摘要:信息安全立法的目的在于解决信息安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然而,对于国家信息安全形势的不同判断却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我国当前信息安全形势严峻,网络信息社会黄、赌、毒泛滥,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危及人类尊严;发达国家面临着非对称手段的威胁和挑战,而我国的主要威胁来自于具有技术强势地位的经济发达国家对"和平崛起"的遏制力;同时,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分子和恐怖组织利用网络对我国关键网络和信息系统实施攻击,进行政治、军事、文化渗透及侦察窃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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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安全

《信息网络安全》(CN:31-1859/T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信息网络安全》是中国计算机学会唯一指定信息网络安全类会刊,也是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对外宣传的窗口。它全方位报道信息网络安全领域的最新动态,宣传我国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融权威性、学术性、实用性、可读性于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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