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江丽乡村旅游旅游发展安徽省政策池州旅游示范点休闲农业示范县
摘要:本刊讯 近日,池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乡村旅游创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评为“安徽省最佳旅游乡镇”、“安徽省优秀旅游乡镇”、“安徽省旅游乡镇”的,市财政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的,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对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市财政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对评为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乐的,市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据悉,除此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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