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阮文彪小岗村土地经营制度土地集并公司农业
摘要:小岗村的土地经营制度变迁并没有动摇我国农业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也不能说明公司农业或者“土地入股、合作社集中经营”的土地股份制经营就必然是中国未来农业的主体经营形式和体制组织形态。小岗村土地经营制度变迁给我们的启示是:只要是出于农民自愿和不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不侵占基本农田,任何形式的土地经营方式和农业经营体制形式都可以尝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习论坛》(CN:41-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政治类期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308226 评论 50
人气 215061 评论 46
人气 193256 评论 6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176154 评论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