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果经济性社会性政府干预经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摘要:“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两个基本属性,其中“经济性”阐述了经济法是规范和保障政府干预社会经济之法,表述的是经济法的制度范畴;“社会性”阐述了经济法是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之法,表述的是经济法的价值范畴。以这两个基本概念为基础构建出的经济法律制度体系与理论体系具有逻辑上的完整性,并为今后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打开了一条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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