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凤敏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期债权管辖权利法律效力债务人次债务人诉讼权利
摘要:代位权诉讼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诉讼的行使应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诉讼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习论坛》(CN:41-102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政治类期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308375 评论 50
人气 215092 评论 46
人气 193385 评论 6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176188 评论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