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力丹记者行为社会职业特殊人群法律法规保护力度暴力侵害舆论监督
摘要:记者被打是一个老问题了,有传媒呼吁“将暴力侵害记者行为入刑”。某报采访的一位律师认为:“记者作为特殊人群,建议可以把他们列为像警察、公务员那样的对象,对特殊人群加大关注保护力度,有利于我们的舆论监督更加到位。”记者挨打了,就呼吁制定禁止打记者的法律,这不合法治逻辑。不管谁打人,已有完备的法律法规来约束,重的有《刑法》管,轻的有《治安管理条例》管,法律保护所有被打的人。在这个意义上,所有被打的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为了防止记者被打,提出将记者列为特殊人群加以保护。这里又出现了认识上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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