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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香港公民”一说

作者:岳平香港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张明权利法律国籍

摘要:2006年2月3日,北京某报第7版“今日看点”栏内第五杀在介绍香港歌星张明敏时说,“张明敏是一个香港公民”。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公民是“具有获取的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完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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