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天策; 梁辰曦网络舆论聚集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公共事件网络公共领域
摘要:对于“网络舆论聚集”,国人往往将其命名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等概念来研究。从行为主体、行为性质、适用法律三方面分析,“网络舆论聚集”与群体性事件具有本质的区别,准确的命名应是“网络公共事件”。用“网络公共事件”概念取代“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能更准确地表述研究对象,具有更深厚的研究传统和理论资源,有利于改变危机管理范式研究的弊端,也有利于推进“网络公共事件”的公共领域范式研究,深化网络赋权与传媒公共性的时代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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