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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政法报道的“攻”与“守”

作者:汤炜玮; 刘志月政法新闻隐私权传媒审判

摘要:传统上,政法新闻报道遵循着这样一种模式:政法机关是供应商,媒体是经销商或批发商。政法新闻一般由政法口宣传部门统一发出,政法条线记者接受后,交由各类媒介形态进行采编加工,最终到达用户或读者。随着博客、微博、手机等新媒体的兴盛和普及,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全媒体时代。政法新闻在交由各类媒体形态进行采编加工前,事件本身可能已经经过自媒体不同程度的传播、发酵。造成社会影响。在新的环境下,政法报道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本文将探讨政法报道的“攻”“守”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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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前哨

《新闻前哨》(CN:42-1263/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闻前哨》为新闻刊物。研究当代新闻理论,探讨新闻传播规律,传播新闻改革信息,反映新闻战线动态,介绍新闻业务知识,展望新闻发展趋势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在省内外新闻界有一定的影响,受到了新闻界同仁的好评。但是,由于刊物出版周期过长,影响了新闻信息的传播,已不适应新闻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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