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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

作者:黄森榕; 杨伟新闻侵权抗辩事由新闻报道诉讼请求司法实践名誉权侵权法不成立

摘要:新闻侵权通常指新闻报道侵犯名誉权。侵权法上的抗辩,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使自己免责或减责的事实与理由。具体到新闻侵权,抗辩事由成立,新闻不构成侵权;抗辩事由不成立,则构成侵权。研究新闻侵权中的抗辩事由,实质上是为新闻是否侵权划定界线,因而在理论与司法实践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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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前哨

《新闻前哨》(CN:42-1263/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闻前哨》为新闻刊物。研究当代新闻理论,探讨新闻传播规律,传播新闻改革信息,反映新闻战线动态,介绍新闻业务知识,展望新闻发展趋势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在省内外新闻界有一定的影响,受到了新闻界同仁的好评。但是,由于刊物出版周期过长,影响了新闻信息的传播,已不适应新闻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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