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焰新闻失实有理媒体宽容车速名誉权侵害商品生产者
摘要:近年来,一些“新闻部分失实有理”的声音渐强,特别是去年北京市一中院终审驳回河北晋州某棉织厂对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名誉权侵害的控告,认定商品生产者应容忍社会公众以及媒体对其作出的苛刻批评。这一具有标志意义的判例,使“宽容新闻失实”获得了法律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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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CN:31-1171/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闻记者》秉承“新闻记者不仅仅给记者读”与“敏锐、尖锐、新锐”的办刊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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