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道龙批评报道化名承担责任批评性报道新闻报道记者真实
摘要:记者在新闻报道上署名,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一要对所署名发表的稿件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在工作中接触到一些同行,发现他们发表批评报道时经常不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如去年4月7日《21世纪经济报道》上的《安徽当涂粮库空置调查》所署记者的名字王小东,去年11月6日该报刊登的《太湖一线治理报告》所署的记者名字刘语,都是用了化名。《江南晚报》的不少记者采写的批评报道都用一个叫“金勇”的化名在报上发表……笔者在媒体从事了十多年的批评性报道,多次遭到无理纠缠,也萌生过要在稿件中署化名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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