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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记者可以构成受贿罪主体

作者:王晋女记者受贿罪太原杏花岭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利益检察院央视

摘要:近年来,“有偿新闻”现象屡禁不止,而且有越演越烈之势。有极少数记者,由于收受非法利益数额很大,受到刑事检控,有的已经以受贿罪获刑。山西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拘捕央视女记者事件发生后,有论者提出记者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笔者不能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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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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