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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的性别歧视现象

作者:桂渝芳大众传媒性别歧视现象大众传播社会公共生活社会性别观念媒体报道信息社会

摘要:2006年7月1日《中国妇女报》上有一篇名为《是真“有趣”还是真荒唐》的文章介绍说,有媒体报道:女友穿着暴露,男友定“家规”进行罚款。那家媒体将此视为“有趣”的事情向读者推荐。众所周知,现代社会是一个以大众传播高度普及和广泛渗透为特征的信息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社会公共生活中存在的诸多期待解决的问题.不可能事无巨细都加以传播,而是有选择的传播。根据“议程设置功能”理论的第一种机制“0/1”效果或“知觉模式”可知.大众传媒报道或不报道某个“议题”。会影响到公众对该“议题”的感知。该媒体选择这条荒唐的“议题”.传播的就是一种陈旧的社会性别观念。把男性看作第一性,女性看作第二性,男性可以凌驾在女性之上,制定“家规”来控制女性的个人生活选择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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