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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电视节目的低俗化倾向

作者:张涛低俗化倾向电视节目法制节目法制类节目教化功能文化内涵法律知识法律服务

摘要:一、电视节目低俗化的表现 电视节目低俗化是指电视为了迎合某些受众的低俗追求,一味通过搞怪、离奇吸引受众眼球,而丧失了节目原有的文化内涵和教化功能。电视节目低俗化在多种电视节目中都有所渗透,如在法制类节目中,创办法制节目的目的是普及大众的法律知识,为公众提供法律服务,但在现实中,法制节目却存在着低俗化倾向,如为了提高节目的收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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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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