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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新闻监管之我见

作者:张宏伟新闻监管社会良性运行新闻传播社会责任社会契约社会转型期社会公益性终极目的

摘要:新闻传播的终极目的是维护社会良性运行,新闻记者权利的行使必须负起社会责任,否则社会契约中的授权方必须干预和监管。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建立一个由政府、社会、媒体分头主导的新闻监管体系,搭建以法律为核心全方位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才能使新闻切实肩负起社会责任。在理论上,作为社会公益性工具的新闻话语权来自社会契约,授权方是社会公众。约定的传播理想是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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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

《新闻传播》(CN:23-1147/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闻传播》旨在通过刊登论文、剖析实例、交流经验、沟通信息,提高新闻队伍素质,促进新闻事业发展,繁荣新闻学术研究,为新闻信息传播类专业院校师生、新闻理论研究者和新闻从业人员及新闻爱好者,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汲取当今业界新鲜的理念、咨询与实践经验,提供了巨大而坚实的平台,更为全国业界人士发表学术成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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