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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电视新闻报道管见

作者:龚胜利突发事件电视新闻报道社会危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见公共卫生事件天灾人祸自然灾害

摘要:突发事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定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通俗一点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天灾人祸”,但不论天灾还是人祸,突发事件都具备两个特点:一是突然性;二是具有社会危害性或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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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窗

《新闻窗》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旨在探讨新闻理论和新闻业务,反映新闻改革,传播新闻写作知识,交流经验,培养新闻干部。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闻窗》现已更名为《媒体融合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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