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永征新闻业务行政许可新闻自由管理义务网络服务商
摘要:对互联网新闻业务实行许可制度始自2000年《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 理暂行规定》的出台,近一年来基于《网络安全法》规定精神密集出台的诸项互联网监管的 部门规章进一步深化、细化了行政许可与主体责任的事项.互联网新闻业务许可制说明在 互联网上不存在从事采编和转载新闻的普遍性的权利和自由.新闻传播的管控关涉 重大公共利益,具有充分的理据,但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够根据《宪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解释宪法”的职权,对相关规定进行解释,将互联网新闻业务 纳入行政许可在立法程序上的缺陷则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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