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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互联网的基本态度及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立法

作者:陈建云互联网新闻信息依法治网许可制互联网信息传播自由权

摘要: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尊重网络空间主权,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同步推进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我国对互联网的这些基本认知与态度,决定了我国的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法制内容和管理体制。我国已形成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法律体系,其核心制度是经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施行许可制。建议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传播自由权",适当放开"门户网站"的新闻采编权,经办网络自媒体可施行"事后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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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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