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克利自然权利独立宣言普通法传统
摘要:自然权利是现代最重要的政治哲学概念之一,《独立宣言》则是采用这一概念最著名的一篇近代文献。但它的主体内容,即对英国国王的十七条指控,多被后人所忽视。事实上,《独立宣言》包含两种话语,一为自然法学说的权利观,一为继受自英国普通法的权利传统。前者作为政治哲学概念一向缺少明确含义,后者则将传统习俗视为权利之重要来源,它不以宣示权利为重,而以权利救济见长。仅用自然权利学说解释《独立宣言》有可能使它失去意义。将《独立宣言》与法国《人权宣言》做一比较,对此可有更好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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