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增刚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公共利益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程序
摘要:中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核心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征收的前提:公共利益;二是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三是土地征收的程序。这三者又都可以归结为土地征收补偿程序的问题,即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单方面决策,而被征地方没有或基本没有土地征收补偿过程的参与权。在公共利益的确定上,通过引入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或听证会制度;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所存在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补偿标准的高低,关键在于取消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上限和下限的限制,建立征地方和被征地方一致同意的征地补偿标准形成机制和多元保障机制;在征收程序的完善上引入被征地方的参与,避免形成地方政府相对于土地实际供给方和实际需求方的双向垄断,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和安置方案获得被征地方的认可或争议解决之前不实施土地征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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