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英戴季陶商会法商会
摘要:1920年代的戴季陶与商会以及商会法的修订发生了较为密切的关系,不仅对民初北京政府颁行的商会法以及商会的现状进行过相当激烈的批评,而且拟订了一份“广东省商会法草案”。但戴季陶以及受其影响的国民党对商会的认识与采取的对策,也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从起初全盘否定商会,强调“应全体取消”,导致商民运动期间商会与商民协会的矛盾冲突,到转而实施商会与商民协会并存的策略,直至最终在戴季陶等人的主导之下,国民党中央颁布了新商会法,明令商会通过改组予以保留,商民协会则一律予以撤销,体现了国民革命运动前后商会起伏动荡的历史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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