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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互保”究竟有没有“议定”约款

作者:戴海斌东南互保签约换文盛宣怀余联沅

摘要:在“东南互保”的既有叙事中,往往有“议定”、“订立”、“签约”一类的表述,从而造成约款已既成事实的印象。中方在对外交涉之初,确实设定目标为“订约”,在沪代表也拟议了具体章程及其附件的草案,但由于各国政府基于本身利益的考虑,以及战争形势的变化。中方提出的章程条目未被接受,交涉的主题渐由“签约”向“换文”转移。本文侧重于考察盛宣怀、余联沅等中方交涉代表的行为,进而证明一个事实:“东南互保”最终没有“议定”所谓的约款,而最终是以互换照会的形式确立了某种和平性质的原则,从而达成中外保护的谅解。“东南互保”的局面基本维持了下来,但这一格局却并不稳固,不断面临着来自外部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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