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新儒家的法治观念:贺麟对法治的想象与期待

作者:喻中现代新儒家法治观念心性儒学民主思想贺麟

摘要:现代新儒家的法治观念,处于哲学与法学两大学科的交叉点上,既体现了新儒家"外王之学"的一个维度,同时也丰富了现代中国法治观念的世界。按照贺麟等新儒家代表人物对于法治的认知,法治应当是仁者之治,法治应当是智者之治,法治应当是众人之治,法治应当是心性与德性之外化。在渊源上,新儒家的法治观念是传统中国的思孟学派所开启的心性儒学的产物,同时也借鉴了古希腊柏拉图的人治思想以及西方近现代的民主思想,因而可以视为中西与古今交汇的产物。在思想品性方面,新儒家的法治观念体现了守先待后的文化保守主义的思维模式。在思想贡献方面,现代新儒家阐述的法治观念,既反映了这个思想群体对于未来中国文明秩序的想象与期待,也体现了这个群体在一个贞下起元的时代,为重建、安顿未来的中华文明秩序所作出的智识努力。当然,既要认真对待新儒家法治观念的积极意义,也要认真反思其局限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月刊

《学术月刊》(CN:31-1096/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