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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的实体与不道德的个体

作者:樊浩伦理实体

摘要:在道德哲学体系和现实的道德生活中,存在一个伦理一道德的悖论:伦理的实体与不道德的个体。在道德哲学中,这一悖论已经概念地潜在,它以伦理的善与道德的善的价值冲突的形式表现。在现实中,这一悖论造成了20世纪严重的文明后果和灾难性的道德悲剧。道德哲学体系与伦理精神,应当完成两次辩证转换:一是由个体到集体再到实体的辩证转换;二是由实体到主体的辩证转换。与此相联系,个人主义便具有两种道德哲学形态,即个体个人主义与实体个人主义。集体的形成,必须扬弃个体个人主义,伦理性是集体中的否定因素,只有将集体发展为实体,才能真正解决个体与整体的矛盾。集体上升为实体的必要条件是精神,准确地说是“单一物与普遍物统一”的伦理精神。由实体上升为主体的真义,是实体作为“整个的个体”行动,从而不仅具有实体的伦理性,而且具有作为“整个的个体”的道德性。完成这个转换的关键,是将“道德世界观”推进为“伦理世界观”,形成实体的“伦理世界”的“道德世界观”。实体向主体辩证转换的道德哲学实质,是扬弃实体或集体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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