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丁丁法经济学冲突正义议题经济分析方法经济学家经济学研究经济学知识经济学问题
摘要:应当承认,目前流行的法经济学研究,受波斯纳和贝克尔的影响,在这一学科过去几十年的发展时期内。似乎始终没有能力正面回答“正义与效率的冲突”问题。这一现象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经济学家普遍没有意识到他们使用的效率概念其实只是“帕累托有效性”概念,并非经济学原初意义上的“效率”。这一局限性,在我看来,使大多数经济学家提供的法经济学分析丧失了法学意义上的合法性。二是法学家们。如贝克尔最近悲观地指出的那样,大约需要二十年左右的时间来熟悉和普及经济学知识,在他们能够熟练运用经济分析方法之前,他们很难在法学传统之内提出具有经济学合法性的法经济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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