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静 徐梁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审判制度社会适应性制度研究现代性法律制度现代民族国家现代转型
摘要:20世纪是中国建构新型的现代民族国家,实现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100年,法制的现代化无疑是这一转型的重要内容之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清末民初仿效西方模式建构起来的司法审判制度,经过不断的改良,已趋于规范和成熟,标志着近代中国的司法制度已基本实现了由传统向现代的历史性转型。然而,南京国民政府的审判制度虽在形式上已趋于现代化,但并未有效解决其自身的社会适应性问题,以至具体的审判实践问题重重,诉讼迟滞、案件积压成为无法有效解决的难题。不仅社会舆论交相指摘,甚至司法官员也批评该制度“病国殃民”、致使“国家、当事人交受其害”。这套新式的审判制度为何运转不良?它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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