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文曲 郑宁民事诉讼公正效率
摘要:强制律师是律师的特殊形式,德国等国将其确立在民事诉讼法中,从而形成了强制律师制度。从表面上看其似乎背离了私权自治的理念,但由于其适应了现代诉讼程序发展的需要,适应了程序价值发挥之需要,因而对于现代法治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我国有必要在对其进行完善的基础之上予以引进,发挥其制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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