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重复抵押中抵押权的实现

作者:彭熙海重复抵押抵押权次序权

摘要:作为融通资金的一种重要手段,在一物之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重复抵押使抵押财产的价值得到了最优化的利用.但重复抵押中,抵押财产的价值不能满足多个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的情形时有发生.如何使重复抵押中的多个抵押权均能得到公平的实现,于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维护和抵押权人利益的保护关系甚巨.我国《物权法》所确立的“以登记主义为主,以平等主义为辅”的一般清偿规则,虽极有利于保护顺位在先的抵押权人的利益,但对顺位在后的抵押权应如何实现则缺乏明确规定.对此,应在保障顺位在先抵押权的前提下,允许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时,可先行申请实现抵押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N:43-1550/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以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本校面向世界;注重学术质量,为繁荣学术,推动教学科研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