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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事再审程序两个理论问题谈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重构

作者:荣晓红民事再审程序重构对立统一关系举证时限制度审判监督权时限问题提起主体再审诉权当事人检察院学术界申诉权法院权力

摘要:我国学术界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提起主体和再审程序中举证时限问题的论争很多.当事人申请再审诉权、申诉权的特性及其与检察院、法院审判监督权的对立统一关系说明,有必要保留检察院、法院提起民事再审程序的权力.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中当事人举证时限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至此,我国民事再审程序需要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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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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