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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立法的科学化发展

作者:何群刑法立法科学化刑法现代化行政刑法

摘要:从我国现有的刑事立法来看,逻辑性和严谨性皆有所欠缺。修补式的立法修订方式,尽管修补不断,但仍漏洞百出。当下我国日益增长的刑事法治诉求与有限的刑事法治建构能力之间的内在矛盾,直接导致了我国刑法的科学化发展。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和转型期各种制度性和结构性矛盾,给法治带来了现实困难。刑法立法的科学化是刑法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涵,也是我国刑事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刑法立法的科学化,直接关系到刑法正义实现的效果。通过分析论证,文章认为,我国刑法立法科学化发展的路径为建立二元的刑法立法模式,即行政刑法的繁荣和发展。刑法典与行政刑法共同发展,既能有效衔接行政处罚与刑罚之间的间隙,又能提升刑法立法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增强刑法的可操作性,更有利于严而不厉刑法结构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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