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章立凡城市土地私有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财富土地产权人民政府再分配
摘要:历史上的革命与改革,往往意味着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土地产权最容易在这类节点上发生变化。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宣布“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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